鑒于草藥茶越來越被普遍地用作飲用茶來消費,泰國公共衛(wèi)生部食品與藥品管理局(MOPH)認為有必要制定草藥茶標準,以保護消費者。
涉及的草藥茶有:木菊(云香科)、錦葵科瑰茄、姜科植物姜、紅豆蔻(姜科)、檸檬草、桑樹、菊科植物紅花、積雪草、露兜樹科香草、菊花及混合物種、羅漢果、靈芝、大戟科余甘子、絞股藍、截耳瓣魚藤。
上述名單中作為飲用茶原料的植物,必須符合MOPH公布的草藥含水量標準或含水量低于其重量的10%,并且不含有來自微生物、化菘殺蟲劑、添加劑和其他物質(zhì)的、危害消費者的病原體或有毒物質(zhì)。生產(chǎn)方法和工具、存儲、容器和標簽也必須符合相關法規(gu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