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云南省茶葉工作座談會上獲悉:今年7月起,凡上市銷售帶有“普洱茶”字樣的普洱茶產品,必須在外包裝上貼有經國家工商總局核準的普洱茶地理標志和普洱茶防偽標識。今后,云南省將進一步加強普洱茶市場監管,規范普洱茶市場。
近年來,由于產量、銷量和價格的逐漸攀升,普洱茶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2006年,云南省的普洱茶加工廠達1000個左右,同比增加400多家;全省普洱茶產量達8萬噸,普洱茶占全省茶葉的比重,從上年的44.8%提高到58%。
但據云南省質監系統初步普查統計,目前,云南省的普洱茶生產加工企業,資產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小型企業和作坊占60.2%,人數在10人以下的小企業、小作坊占到89.1%。此外,還有一些企業和商家投機取巧,濫用古樹茶、茶王茶、喬木茶、野生茶等概念,謊稱20年、50年、100年等“陳年普洱”擾亂市場,損害消費者利益。針對這種情況,云南省將加強普洱茶市場監管,穩步實施普洱茶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





